电脑爱好者协会第四章第十五条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技术顾问、各部部长及副部长组成
理事会在理事会议闭会期间领导电脑爱好者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体会员负责
第十六条 理事会的职责(一)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二)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三)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四)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六)进行表彰和奖励活动;(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电脑爱好者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服从学校的领导;(二)电脑应用技术较好且是在校生;(三)热爱电脑事业;(四)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
第十八条 技术顾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服从学校的领导;(二) 有较强的电脑软件或者硬件的相关知识,能解决较多的日常电脑问题(三) 服从组织领导,能为协会及同学服务第十九条 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开和主持理事会;(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协会签署有关协议;(四)支持各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五)妥善协调处理协会与学校管理机构及其他学生组织的联系;(六)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七)提名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八)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任用;(九)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条 协会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第二十一条 协会下设:(一) 宣传部——负责介绍协会的性质、宗旨、各项政策以及开展各种活动及宣传工作,以及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二) 技术部——负责协会的一切技术相关的管理、策划、运作和研发,联合宣传部为会员提供技术服务,活动的开展,以及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三)秘书处----辅助会长工作,负责安排协会例会、会议记录、管理协会档案等工作;负责与社会传媒、友好团体及个人进行联络,对外交流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散发,主管赞助相关的一切事务的策划和实施,以及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部门暂设这几部门,以后会逐渐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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