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爱好者协会第三章第七条 本协会实行会员制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协会章程;(二)有加入协会的愿望;(三)本校电脑爱好者;(四)遵守法纪、校纪的本校学生均可申请成为电脑爱好者协会会员;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一) 向电脑爱好者协会提交入会申请;(二) 经电脑爱好者协会理事会批准成为会员;(三) 按照学校规定时间的纳新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电脑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讲座、竞赛、培训等);(三)优先或优惠取得协会资料权;(四)优先取得协会服务权;(五)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 会员的义务(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荣誉;(三)维护协会的团结;(四)积极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五)积极支持并参加协会的工作活动,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第十二条 会员在学校修满或毕业后自动退会,相应的会员资格自动作废
第十三条 会员中途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
会员无特殊原因连续3次或累计5次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不履行会员义务即视为自动退会,相应的会员资格自动作废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相应的会员资格作废
会员失去会籍的同时,已取得的各种优先权利同时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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