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教育标准化研究所第二章 组织管理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教育标准化研究所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六条 本所实行所务委员会领导下的所长负责制

所长(常务副所长)由中管院批准聘用,副所长由所长提名聘用,报中管院备案

第七条 所务委员会由所长、常务副所长和副所长组成,是所的决策机构

第八条 本所设顾问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统称为专家委员会

聘请德高望重、社会上有影响的人士为顾问;聘请著名专家、学者参加学术委员会

第九条 本所下设综合办公室、教育培训部、标准研发制定部和产教学研一体化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等

第十条 本所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

工作人员的工资实行基础工资加奖励,福利待遇可参照当地事业单位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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