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主要职能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主要职能(一)负责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及成果推广,承担省教育厅普教科研资助金项目管理和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受委托承担省政府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开展教育改革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承担省委省政府及教育厅下达的政务调研任务,为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咨询

(二)承担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通中小学教育,下同)、职业教育(含“9+3”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研究;负责基础教育课程、教学的研究与指导和考试命题的研究、指导与实施,组织编写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和开发基础教育课程资源

(三)开展以课标、教材解读和教法指导为重点的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训相关工作,并进行与之相关的管理、研究、咨询、信息服务与资源开发等工作

(四)开展基础教育监测评估理论、政策及指标体系的研发与应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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