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气候中心机构设置国家气候中心设置有13个部门:办公室、业务科技处(北京气候中心秘书处)、计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室)等5个职能处室;以及气候监测室(东亚季风活动中心)、气候预测室、气候模式室、气候与气候变化评估室(气候灾害监测预警中心)、气候与气候变化服务室、气候变化适应室、气候研究开放实验室、业务系统发展与运控室等8个科研业务处室;另外还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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