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气候中心职责任务

国家气候中心职责任务1. 牵头负责月、季、年及更长时间尺度的气候与气候变化分析、诊断预测、气候影响评价和应用服务、气候资料分析评价和应用业务、全球气候变化及其影响评估,负责为党中央、国务院和政府部门提供气候决策服务产品,统一归口发布公众气候服务信息,为社会提供气候专项保障服务

2. 建立并运行月、季、年际气候动力模式业务预测系统,为气候业务提供模式预测解释应用产品;开发并改进气候动力模式,建立多圈层耦合的气候系统模式和多模式超级集合预测系统,提高模式预测能力

3. 加强气候监测、应用与服务工作,开展与气候相关的季风、积雪、海温监测、干旱等灾害监测预警、生态与环境监测预测、城市气候监测分析评价、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

拓宽气候服务领域,开发新产品,为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4. 进行气候系统各圈层之间相互作用研究,研发气候系统模式,拓展气候环境业务服务领域,提供决策气象服务基本产品

5. 开展气候变化及其影响评估与对策的研究,为我国参与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等履约活动提供科学技术支持

6. 开展气候、环境及其相关资料的分析工作,加强地基、空基、天基观测资料在气候与气候变化业务中的应用研究,进行气候资料的均一性检验、资料插补、序列订正以及气候资料质量评估等业务工作

7. 承担北京气候中心(BCC)职能,并争取早日成为世界气象组织(WMO)亚洲区域气候中心(RCC);承担中国气象局气候研究开放实验室的职能,并努力发展成为国家级重点开放实验室

8. 承担全国短期气候和气候变化业务技术指导、公众服务和气候研究等任务,以及相关的业务升级、拓展和新技术开发、推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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