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法学会工作任务

上海市法学会工作任务1.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宪法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

2.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治文化创新,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转化,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

 3.参加国家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对我国改革开放和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学术研讨,提出对策和建议

4.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反映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加强信息的交流和传播

5.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规划的研究以及法律、法规、法律解释的咨询、论证、草拟、修改等工作,参与全国性、地方性和行业性法治评估工作

6.组织评选和表彰优秀法学人才和优秀法学成果等活动,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

7.开展同各国、各地区和国际组织间的法学学术交流与合作,发挥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咨询、论证、草拟工作,提升中国在国际法律实务和全球治理方面的话语权

9.参与法学教育,培养法学、法律人才

10.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培训和法律服务,发挥人才库和思想库的积极作用

11.指导、协调团体会员和地方法学会的工作

12.履行主管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和法学交流社团的职责,做好管理、监督、服务和业务指导工作

13.反映会员和法学界、法律界的意见与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