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布尼茨学会研究评价莱布尼茨协会2002年通过决议,所有研究所每7年接受总部评价,由聘请的外部专家评价
评价结果分三类:优秀、合格与不合格
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研究所7年后再接受评价;评价结果为合格的研究所继续保留3年经费支持,3年后再次评价;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研究所关闭
评价报告呈交董事会,董事会根据评价报告向联邦和州政府提出关于该研究所的建议报告
评价报告出来后很快公开发表,在发表前先征求研究所的意见,明确的错误可以修改,但结论不能修改,研究所写的反驳报告也不予理睬
自2002年夏天开始至2003年底,已有17个研究所接受评价,公开发表了9个研究所的评价报告,其中6个研究所被评为优秀,3个被评为合格
与德国马克思普朗克学会一样,莱布尼茨协会的评价方法也是采用外部专家到所评价
专家由总部任命,研究所可以要求某些专家回避
1/3的专家来自国外,要求国外专家熟悉德语,评价时的工作语言是德语
提前2年确定评价时间,提前3-4个月向专家提供评价材料,专家到所考察2天
评价工作由总部评价处直接组织,除组织工作外,评价处人员写评价纪要,并提醒专家问题讨论等
莱布尼茨协会评价组织者参与到专家评价过程之中,以保证评价报告在各研究所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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