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田径协会性质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所承认的管辖田径运动的全国性运动协会
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田径协会联合会及相应国际及地区田径活动的唯一合法组织
1954年成立
总部设北京
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是执行机构,设有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闭幕期间行使其部分职能
下设新闻委员会、竞赛委员会、科学训练委员会、反兴奋剂委员会、青少年发展委员会、老将委员会、场地器材委员会、市场开发委员会等专项委员会
其职能是:宣传并培训、调动群众参与田径运动的积极性;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各种管理办法和训练竞赛制度、全国竞赛计划、规划和规章
主办勤务委托会员单位承办全国性或国际性各类比赛;开展国际交往和技术交流;选拔和推荐国家集训队运动员、教练员,组织国家优秀运动队集中和参加国际比赛;组织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培训工作,制定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技术等级标准和制度;负责宣传、教育和在赛内、赛外实施对禁用药物的检查工作
组织科学研究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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