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业务资产业务范围(一)开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科学技术发展方向、产业发展战略、科技规划编制、相关政策以及重大技术经济问题的探讨与研究,提出咨询和建议
(二)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三)弘扬科学精神,普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素质
(四)开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国(境)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五)依照有关规定、出版、发行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技书籍、报刊及相关的音像制品,传播科学技术信息
(六)反映会员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会员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
(七)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促进产学研相结合,促进产业科技进步;组织会员和科学技术工作者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为促进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八)组织会员和科学技术工作者对中国国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政策、法规的制定和中国国家事务,提出咨询建议,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九)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按照规定开展“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从事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培养和举荐人才
(十)开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方面的论证、咨询服务,举办科技展览,支持科学研究;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技术评价,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参与并承担技术标准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证等工作
(十一)兴办符合该学会章程、有利于科学技术发展的社会公益事业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提供服务的收入;(四)其他合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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