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告传播协会第三章 会员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种类:中国广告协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单位会员、荣誉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广告行业内具有良好的资质和一定的影响
(一)单位会员:与本协会有经常性工作联系的单位或组织;具有一定经营规模、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较强的服务能力、合法经营三年以上并基本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广告经营单位:1、年广告营业收入在200万以上,能为客户提供总体策划,具有综合服务能力的广告公司;2、年广告营业收入在3000万以上设有专门的广告部门的报社、电视台;3、年广告营业收入在300万以上,设有专门的广告部门的广播电台;4、年广告营业收入在100万以上的广告信息服务机构、杂志社、以及机构健全、有经营性研究工作的广告研究机构;5、年广告费投入500万以上,设有广告宣传机构的大、中型工商企业
(二)荣誉会员:曾为中国广告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外人士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执行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经执行理事会讨论通过的单位会员,由相关专业委员会备案;四、荣誉会员由协会办事机构提名,执行理事会批准授予;五、由执行理事会或执行理事会授权协会办事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六、荣誉会员拥有上述二至五项权利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会的决议;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长期不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执行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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