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特色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特色经过多少代学者的辛勤耕耘和深入研究,总结在中国政法大学办经济学、管理学专业的经验,在21世纪初,法大商学院提出“法商结合”的概念和培养模式,并于2010年11月正式提出“法商管理”的概念,标志着“法商管理”培养模式成为较为完善的培养体系

理解法商管理,首先要认识到法商管理是一个复合的概念,是由三个子概念组成

第一个子概念是管理,管理是目的和手段,其涵义在于说明法商管理是要落实到具体的手段上,而且明确规定了他的学科归属应该是管理学

第二个子概念就是商,商在这里把它理解为企业组织的经营活动,也可以理解为商事,在法商管理概念中它是管理的对象

第三个子概念是法,这里的法主要指与企业商事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集合

法商管理经过这样的剖析,其概念和内涵应该是比较清晰和深刻的

 作为整个法大商学院特色的“法商结合”,包括三个层次的含义:一是知识层面,可以称为“法商知识”,除了学习经济学、管理学的知识外,还需要学习法学的知识,并探寻两个知识体系的逻辑联系及其相互渗透,二是知识的运用和操作层面,可以称为“法商智慧”,包括商业规则和商业技巧的运用,法律规则和法律技巧的运用,以及两者的集合

第三个层次是观念和精神层面,可以称之为“法商精神”

包括商业精神和法律精神

商业精神的范围比较广,勤奋、坚韧、诚信、创新,等等,商业精神中的核心是企业家精神

法律的精神,中国政法大学的校训集中地反映了法律精神的内容,厚德反映的是一种人文精神,明法反映的是一种法治的精神,格物反映的是一种科学的精神,致公反映的是一种公共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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