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建设历程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建设历程2009年9月,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开办中法财务金融硕士项目

2010年3月,在国际学院中法硕士项目日益成熟的基础上,法方合作院校提出希望能够在中国成立一个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法学院,将中法教育、文化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到一个新高度的设想

2010年7月,在教育部的支持下,作为中法学院试验培养的第一届金融本科实验班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统一在当年高招中招生

当年9月,首批57人在学校本部入学,次年9月进入国际学院学习,并于2012年8月赴法国高校进行第三学年的学习

2010年10月22—23日,首届中法高等教育论坛在沪举行

在此期间,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校长与法国巴黎索邦大学(巴黎四大)校长Georges MOLINIE、保罗—瓦莱里大学(蒙彼利埃三大)校长Anne FRAISSE、马赛商学院校长Bernard BELLETANTE共同签署了《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合作协议》,法国驻华大使苏和(Hervé LADSOUS)等中法两国教育部、外交部及有关大学校长出席并见证签约仪式

这份《合作协议》成为中国人民大学申报中法学院的基础性法律文件

2011年7月28日,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专家组来人民大学考察

专家组就我校申请设立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011年10月,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申请设立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的意见》,要求我校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合作方案和教学计划,迎接专家组再次实地评审

2011年12月23日,教育部专家组再次来到人民大学实地考察,了解人民大学申办中法学院的完善情况

考察后,教育部专家组对于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的筹办给予了高度肯定

2012年3月27日,教育部正式发出《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的批复》(教外综函〔2012〕14号)

文件明确了中法学院的办学主体、性质、规模、地点和办学要求等一系列重要事项

2012年4月6日,学校召开中法学院建设专题办公会议

会议讨论了学校领导《关于办好中法学院的基本思路》,认为教育部正式批准中国人民大学设立中法学院意义重大,要举全校之力办好中法学院,为全校推进教育改革、全面提升国际性、建设“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做出良好示范

2012年6月12日,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成立大会在苏州隆重举行

会议前夕,还举行了“乐湖之夜——庆祝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成立文艺晚会”,中外来宾和师生代表三百余人参加

至此,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正式宣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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