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法学院学术交流法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活跃
学院每年有外籍教师长期应聘执教,还定期派遣教师和学生出国(境)讲学、研究、访问或交换
学院与美国、德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及台港澳等国家和地区的一些著名学府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
另外,学院每年都有大批毕业生到港澳地区及美、英、法、德、澳、日等国知名学府继续深造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
深圳大学法学院与国(境)外法律界建立了广泛的学术联系,与美国孟菲斯大学和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法律与金融市场中心)、德国明斯特大学、英国兰开夏大学、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以及香港各大学等多所学府有着密切的合作关系,每年都有大批毕业生进入美、英、法、德、澳、日等国的知名学府如纽约大学、加州伯克利大学、罗杰斯特大学、剑桥大学、伦敦大学、曼彻斯特大学和悉尼大学等继续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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