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学院简介学院现设法律学系和国际法学系两个系,拥有WTO法律问题研究中心、法学研究所、政府管理法制研究所、刑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环境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程序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法律基础课教学部等教学、研究机构
1993年获得法学理论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达6个,2005年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2006年获得国际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1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获准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学科有:国际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环境法学;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学科有: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法学、国际法学,并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院创建了湖南省重点学科国际法学,拥有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WTO与现代国际法学研究中心
法学专业为湖南省重点专业和湖南省特色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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