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开发协会股份认缴每个会员国在接受会员资格时,应按分配给它的数额外负担认缴股金,即产次认股
分配给每个创始会员国的首次认股金额,以美元表示(此项美元以1960年1月1日美元的含金量和成色为准)
每个创始会员国首次认股的10%部分,应以黄金或可自由兑换的货币缴付
其余90%部分,如其属于每一部分的会员国(货款国),则应以黄金或可自由兑换的货币缴付;如其属于第二部分的会员国(借款国),则可用认股会员国的本国货币缴付;并且该部分股金应分5期逐年缴付
国际开发协会根据创始会员国首次认股缴款的完成情况,可对其资金是否充足进行检查,如认为有必要时,可批准普遍增加认股额
追加认股一经批准,各会中国在国际开发协会确定的条件下,可认购一定数额的股份,使其能保持相应的投票权
但会员国并无必须认股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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