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技术经济学会机构设置

中国技术经济学会机构设置最高权利机构中国技术经济学会最高权利机构为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1、制定和修改章程;2、选举和罢免理事;3、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5、决定并提出学会终止动议;6、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执行机构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1、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3、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4、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5、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6、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7、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和解聘;8、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9、制定学会内部管理制度;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分支结构据2018年6月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官网信息显示,学会现有分支机构31个,其中专业委员会14个

   专业委员会(14个)运输技术经济专业委员会化工技术经济专业委员会煤炭技术经济专业委员会林业技术经济专业委员会通信技术经济专业委员会价值工程专业委员会技术管理专业委员会产品创新管理专业委员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边疆生态与资源技术经济专业委员会神经经济管理专业委员会金融科技专业委员会科技创新政策与评价专业委员会数字体育专业委员会 分会(17个)农业技术经济分会可行性研究与项目评价分会体育经济与价值管理分会中小企业分会复杂科学管理分会环境技术经济分会技术创新与创业分会能源创新与环境规制分会标准化研究分会投融资分会电力技术经济分会国防技术经济分会技术孵化与创新生态分会区块链分会装备质量分会决策智能分会文化科技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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