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企业家协会业务范围本会围绕维权、服务等方面的功能开展工作,面向全省各地区、各行业、各类所有制企业的企业家(雇主),在维权、研究、咨询、信息、培训、国内外交流以及沟通政府机关、社会各界与企业家(雇主)之间的联系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
一、本会依据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91号公告,代表企业家(雇主)参加由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总工会和本会与江苏省企业联合会组成的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
维护企业家(雇主)合法权益,代表企业家(雇主)协调劳动关系;指导各市(县、区)、各行业企业家协会建立健全“三方机制”和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二、通过培训、研讨、推广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及实践经验,提高企业家(雇主)的经营管理水平,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三、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向政府机关反映企业家(雇主)的意见和要求,把政府的政策信息及时传递给企业家(雇主);为国家机关制定同企业和企业家(雇主)有关的法律法规提供立法建议,为政府主管部门制订经济政策、产业政策提供决策建议;做好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工作
四、增强企业家(雇主)的法律意识,引导企业家(雇主)学法、守法、依法规范自身行为,提升经营理念,提倡诚信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支持企业家(雇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进企业家(雇主)队伍的建设和成长
五、加强调查研究,密切与企业家(雇主)的联系,关心企业家(雇主)工作的热点、难点,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和完善企业家(雇主)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鼓励企业家(雇主)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及时宣传、推广企业家(雇主)的先进经验和创新成果,宣传、表彰优秀企业家(雇主)的业绩和贡献
六、组织企业家(雇主)开展与国外、境外企业家(雇主)及有关团体间的交流与合作
七、本会作为全省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中企业家(雇主)一方的总代表,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密切合作,积极做好新形势下劳动关系面临的各项工作,为建设稳定、和谐的社会主义劳动关系作出努力
八、与本会(个人)会员建立直接、紧密的联系,及时听取企业家(雇主)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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