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轩书法协会社团章程

墨轩书法协会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节 墨轩书法协会是以学生为主体,以培养书法爱好者,全面提高学生书写水平和艺术修养为目的的协会

第二条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弘扬社会道德风尚,提倡推广健康的社会文化服务广大师生

第三条协会自觉接受校团委、校社团联合会领导和监督

第二章宗旨第四条协会以“传承民族文化,陶冶会员情操为宗旨,以丰富同学大学生活”为原则,竭力培养协会成员的审美能力和书写水平,选拔书法后备人才为他们提供一个相互交流提升自我的空间

第五条组织各项书法学习交流活动,在学院营造艺术氛围,活跃校园文化生活

第六条认真配合学院的文化宣传

第三章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第七条协会以学生为主体,开展系列书法活动

第八条 协会负责人的工作任务是:审查每年招聘的新成员,建立成员档案,制定工作计划;修改协会章程;加强各协会之间的交流活动,完善协会不足之处提高本协会整体水平

第九条协会负责人要研究、制定协会的活动计划,决定协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定协会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四章协会成员权利与义务第十条凡有本学院学籍的同学,承认协会章程,对书法有一定热爱,愿努力学习书法的同学都可以加入协会

第十一条成员的权利:(一)成员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从中得到锻炼和提高的机会

(二)成员有权享受协会提供的活动场所参加协会组织的上课辅导,观看书法视屏讲座、及经验交流

(三)在日常的学习和大型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协会作出较大贡献者,有享受奖励的权利

(四)对协会的组织管理,业务指导有建议,批评的权利(五)有优先参加协会组织书画展赛,交流的权利

第十二条协会成员的义务:(一)协会会员,应加强自身书法练习,提高审美情趣

(二)协会会员要以积极、认真的态度来完成协会安排的各项任务

(三)协会会员要遵守协会的常规学习活动时间,有困难及有特殊情况不能来需提前请假

第五章协会的活动与辅导第十三条协会的每次活动由协会领导机构和负责人商定后,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根据协会活动计划进行活动

第十四条协会活动的主要形式有:参观交流、书法创作、书法竞赛、书法展览,加强与校外书法社团的联系和交流等第十五条辅导活动按照协会工作计划进行,主要以创作为主

提高会员的书法能力和审美能力

适时邀请书法老师到协会进行工作指导

积极组织协会成员参加各项竞赛活动

对于会员的优秀作品,协会将进行收藏

第六章会员的招募第十六条协会每年进行纳新,纳新的具体时间及内容以当年的具体发展需要为准;第七章奖励及考评制度第十七条每年评选出优秀会员及先进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协会的每次大型活动后,在各个比赛中会评选大赛获奖同学,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第十九条协会成员违反纪律如有下列情节者,予以相应处罚(一)违反协会章程,破坏协会工作,给协会带来不良影响,给予相应警告处分;(二)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视为自动离会(三)破坏协会公共财物应照价赔偿

第八章协会经费及使用第二十条协会的经费来源:根据学校要求,经费来源由校团委,校联合会提供,所有经费必须使用在公有物品身上,所有物品必须记录和相应发票

第二十一条协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协会的事业的发展

第九章章程修改程序第二十二条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协会超半数成员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修改的协会章程需经院里同意方可实施第十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院里通过后方可作效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归协会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