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学院图书馆借阅规则一、借阅证管理1、图书馆流通部负责办理有关借阅证事项
师生员工凭工作证或学生证办理借阅证
新生借阅证以院系为单位集体办理
2、师生员工因工作调动、毕业、退学、休学、开除等离校时,需到图书馆清还所借图书资料,交回借阅证,办理离校手续
毕业生以院系为单位集体办理离校手续
3、借阅证如有遗失,请及时到流通部挂失注销;如果挂失不及时,造成的损失均由个人负责
挂失半个月后补办新证,补办借阅证时需带学生证或工作证到流通部登记,登记一周后持本人工作证或学生证领取新证
二、借阅管理借书册数:1、教职工:按职称确定册数;2、本、专科生等:中文图书4册,外文图书1册
借阅期限:1、教职工借书期限为60天;学生借书期限为30天(限期图书7天)2、读者借书均应按期归还,以便提高图书利用效率
逾期不还者,停止借书
所借图书均可以续借1次,续借期限为30天;遗失管理读者在借阅过程中应爱护图书报刊,不得丢失、损毁,不得在图书、期刊和报纸上批点、涂抹,不得折叠、撕裁
所借阅书刊遗失或损毁者,可购买同样的书刊进行赔偿
遗失书刊赔偿后,如果读者在一个月内又找回原书刊或购买到同样版本的书刊者,可凭书刊到流通部退还
丢失书刊者,若购买新书赔偿,可限期一个月不作超期处理;若找回原书刊者,仍按原来期限进行超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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