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西文学院权力机构

法兰西文学院权力机构跟其它学术院一样,文学院权力机关由院长、副院长和持久秘书组成,他们由院士选举产生

持久秘书任期六年,可连选连任,他对外代表该院,并负责行政、财政、联络、出版、组织会议及撰写会议报告等

院长任期一年,必要时协助常任秘书,他负责主持学院会议,并作学院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副院长任期一年,他协助院长工作,一年后自动接任院长职务,根据传统,在秋季学术院隆重开馆后,各种奖项的获奖者名单由副院长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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