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部门设置

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部门设置“中心”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三人及办公室主任一人;下设六个部门:妇女权益部、未成年人权益部、残疾人权益部、老年人权益部、劳工权益部和行政诉讼部

各部设部长、执行部长、专职律师

武汉大学法学院的研究生、本科生利用课余时间,在中心从事志愿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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