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职业发展协会第三十三条 品牌部:

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职业发展协会第三十三条 品牌部:(一) 部门职责品牌部是本会的职能部门,主管本会的实体宣传与宣传品的制作,是本会品牌建立与活动宣传的对口部门

(1) 手册、海报、视频等宣传材料的制作工作;(2) 对内、对外实体宣传工作;(3) 协会摄影、摄像等记录工作;(4) 协会文件后期校验、修饰工作;(5) 积极与校方和校内其他组织联系沟通义务;(6) 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成员及固定分工(1) 品牌主任a) 主管宣传材料(文案、海报、视频等)制作;b) 主管宣传材料(如视频)制作组筹建工作;c) 主管摄影、摄像记录工作;d) 主管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2) 品牌设计专员a) 负责宣传材料(文案、海报、视频等)制作;b) 负责宣传材料(如视频)制作组辅助工作;c) 负责摄影、摄像记录工作;d) 负责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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