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财经大学甘肃商务发展研究中心研究所中心下设4个研究所,分别为贸易与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现代财务与会计研究所、流通理论与营销管理研究所、甘肃地方商事法律制度研究所
各研究所所长由中心主任提名,提交校党委会,由校党委会任命,享受二级学院系主任待遇,减免一定的教学工作量,负责研究所研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研究所所长的职责由《甘肃商务发展研究中心研究所所长岗位职责》进行明确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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