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机构设置帮扶中心作为工会维权常设机构和形象窗口,要有相对固定的场所、人员和经费来源
各地可根据实际,确定帮扶中心设置形式,具体方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确定
帮扶中心的工作人员应由具有一定理论政策水平和群众工作经验,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主任由地方工会负责同志兼任,其他工作人员从工会机关选派,也可面向社会进行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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