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调整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调整我国在1983年先后施行过四份学科专业目录

前三份适用于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第四份(最新)适用于授予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和培养本科、硕博研究生的专业/学科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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