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专科学校历史沿革1986年12月16日国发108号文《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发布,内称“促使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循着有计划、按比例……的正确轨道向前发展”
《暂行条例》第二、第七、第九和第十四条以及第十五条里提出了“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概念
1991年1月6日国家教委发出教高3号文《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普通高等专科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意见》中称:“为了消除各类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在校名方面存在的混乱现象,使之规范化,根据国务院《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要对现有的学校名称进行整顿
今后,各类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一般情况下都应称为某某‘高等专科学校’
各教育主管部门将所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拟启用的名称于1991年9月底以前重新核定并报国家教委,审批公布后正式启用……”1992年4月1日,国家教委发出《国家教委关于调整北京电力专科学校等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校名的通知》,对第一批65所专科学校进行更名
这些由有关部委和地方上报、符合相关规定的“专科学校”经国家教委审核批准,从该通知下发之日起正式启用“XX高等专科学校”校名(例如:北京电力专科学校改称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3005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740所,含本科院校1258所、高职(专科)院校1482所;成人高等学校265所
本名单未包含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
截至2023年6月15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3072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820所,含本科院校1275所、高职(专科)院校1545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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