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部门(单位)直属高等学校历史背景20世纪末,经过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中国高校形成了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统筹管理为主的新体制
2000年2月12日,教育部、国家计委(今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实施意见》指出:除教育部以及外交部、国防科工委、国家民委、公安部、安全部、海关总署、民航总局、体育总局、侨办、中科院、地震局等部门和单位继续管理其所属学校外,国务院其他部门和单位原则上不再直接管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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