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相关职业信用管理师是指在企业中从事信用交易、信用风险控制和征信技术工作的人员
主要工作范围包括:①建立有效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②制定企业信用制度与信用政策;③在交易前期,对交易对象进行信用调查与评估,确定信用额度及放账期;④在交易中期,对应收账款加强管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转移风险,保障企业债权;⑤在交易后期,对发生的逾期账款进行追收;⑥运用信用管理专业技术及专业的征信数据库防范风险,并开拓市场
职业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信用销售(即赊销)已逐渐成为企业的主要销售方式
有信用销售,就有信用风险
如何确保在扩大赊销的同时,防范、规避、控制、转移信用风险,是摆在各类企业面前的重要课题
适应企业和社会的需要,2005年3月,由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申报的“信用管理师”(职业编码为:X2-07-03-06,属于国家职业第二大类,即专业技术人员大类体系中的一项国家职业)作为国家新职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向社会发布
根据《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信用管理师是指在企业中从事信用交易、信用风险管理和征信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
分为助理信用管理师、信用管理师和高级信用管理师三个等级
在实践中,信用管理师可以帮助企业建立行之有效的企业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制订贯穿生产经营全流程的的信用管理制度,采用专业的信用管理手段和技术筛选和识别客户、确定授信规模、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催收逾期账款,并协助企业拓展市场,从而帮助企业在实现赊销最大化的同时,将信用风险降到最低,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其中,高级信用管理师属于企业决策层,在实践中,可以指导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战略和体系,指导信用管理人员根据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运用信用管理手段和技术,开展客户资信管理、授信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和商账催收管理等工作,从而帮助企业提高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在实现赊销最大化的同时,将信用风险降到最低,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自2006年起,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受国家主管部门委托,在编制职业标准、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的基础上,成功组织并开展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培训工作,培训网络已覆盖全国二十多个省市,已有数千人参加培训并取得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参加培训的学员主要是信用管理领域专家学者及开设信用管理专业大专院校毕业生、各类信用服务机构从业人员、部分大中型企业信用管理部门、地方政府信用办、有关行业协会、金融机构负责人等,成为我国信用管理领域顶尖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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