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院职责

翰林院职责翰林院的职责是:(一)充经筵日讲:每年秋天举行经筵典礼,先由翰林院开列直讲官满、汉各8人(满讲官由大学士以下,副都御史以上充任;汉讲官以翰林出身之大学士、尚书、侍郎、内阁学士、詹事、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充任),奏请皇帝钦派四人值讲

(二)掌进士“朝考”之事:清代科举制度,每科于“殿试传胪”后,礼部以新进士名册送翰林院,由掌院学士奏请“御试”于保和殿

(三)论撰文史:其所撰有祝文、册宝文(册立、册封后妃)、册诰文(册封王公)、碑文、谕祭文等

此外,纂修实录、圣训、本纪、玉牒及其他书史,或由翰林院承办,或由翰林院派编修、检讨参与纂修

而对书史的校勘,则是翰林院官的主要职务

(四)稽查史书、录书:六科根据红本辑录的史书(送内阁),录书(存科),为防止“玩忽潦草”,每年派翰林官两人专司稽查

(五)稽查官学功课:宗人府的宗学、觉罗学,内务府的咸安宫官学及八旗的官学,都派翰林官稽查教习功课

(六)稽查理藩院档案:理藩院的档案关系重大,须随时整理,例由翰林院派翰林官稽查,以重其事

(七)入值侍班:顺治十七年(公元1660年)谕,翰林各官,原系文学侍从之臣,分班值宿,以备顾问,并在景云门内建造值房,翰林官分班入值

康熙三十二年(公元1693年)定翰林官在尚书房侍值

道光八年(公元1828年)又定于圆明园值班

(八)扈从:顺治九年(公元1652年),定皇帝巡幸京城内外及王府等处,翰林院例应派员随从

(九)每遇直省文武乡试、会试、殿试时充主考官、读卷官;顺天乡试,掌院学士充正、副主考、侍读、侍讲以下担任考官

各省乡试,学士以下、编修、检讨以上都可以充任正副考官

会试,掌院学士充任正副考官,侍读、侍讲学士以下充同考官

武科会试,侍读、侍讲学士都可以充任正副考官

(十)考选、教习庶吉士:开列教习庶吉士职名,从侍读、侍讲、修撰、编修、检讨中选择学问优异者担任小教习

翰林院内部组织有典簿厅与待诏厅

典簿厅掌奏章、文移及吏员、差役的管理事务,并保管图书

额设典簿满、汉各1人,孔目满、汉各1人,笔帖式若干人(满40人,汉军4人,分在两厅办事)

待诏厅:掌缮写、校勘之事,额设满、汉待诏各2人,笔帖式若干人

满待诏掌校时,翻译章奏、文史;汉待诏掌校对,缮写所撰之史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