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画院机构设置

山东画院机构设置山东画院下设办公室、创作部、研究部三个处级部门及艺术咨询的最高权威机构——山东画院艺术委员会

办公室履行党务、人事、财务、文秘、安全保卫、老干部等职能,主要负责画院的日常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内设行政科、政工科、财务科和艺术服务中心

创作部履行艺术创作、艺术交流、展览收藏和艺术活动策划等职能

内设人物画创作室、山水画创作室、花鸟画创作室、油画水彩版画创作室、书法篆刻创作室、雕塑创作室和展览部

研究部履行理论研究、学术课题策划、教学培训、艺术信息收集分类整理、网站管理和院刊院讯等职能

内设山东画院艺委会办公室、艺术项目策划部、艺术信息中心、理论研究室、创作培训中心和院刊院讯网站部

山东画院艺术委员会为画院的学术策划、业务把关的最高权威机构,由画院部分画家和社会著名画家组成,负责学术策划、展览评审、专业人员招聘、业务考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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