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恢复建制1977年9月27日,农业部上报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林科教工作和调整农林科学、教育体制的报告》提出,中国农林科学院拟收回下放北京市的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蔬菜研究所和农业气象室,原下放地方的31个专业研究所调整为以部为主和地方双重领导,完全下放给地方的有9个单位
此报告后经党中央批示同意
1977年10月28日,中国农林科学院党的核心小组改名为中国农林科学院党组
1978年3月13日,恢复中国农业科学院和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建制
6月17日,中国农业科学院成立党组
11月27日-12月20日,中国农业科学院恢复建制后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讨论制定中国农业科学院1978-1985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
12月6日,柑橘所、茶叶、蚕业、郑州果树分所、遗产室和甘肃畜牧三室的领导体制由以地方为主双重领导改为以部为主双重领导;郑州果树研究所分所改为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兰州畜牧研究室改为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研究所
12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科学院迁出下放的研究所搬回北京,对下放以地方为主双重领导的研究所,恢复以部为主的领导体制
1979年9月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迅速恢复和加强农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研究和教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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