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楼保护专业委员会吸收单位会员

中国文物学会历史文化名楼保护专业委员会吸收单位会员的基本原则对照“历史文化名楼”的认定标准,凡在历史文化上具有一定影响,在古楼、阁建筑上具有保护研究价值,以及文以楼传而恢复的楼、阁或楼、阁遗址之类的管理单位,均可接受其入会申请

入会审核程序按照历史文化名楼保护专业委员会章程第三章之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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