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电机工程学会重庆大学学生分会制度章程总则第一条 本社团的全名为重庆市电机工程学会重庆大学学生分会
第二条 重庆市电机工程学会重庆大学学生分会是由重庆市电机工程学会理事会和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团委共同审议成立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 社团宗旨:促进电气相关专业学生的相互交流和成长成才,大力开展学术交流、科学普及和专业实践活动,活跃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丰富同学们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第四条 社团接受学校领导,并在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展开各项工作
第五条 对社团章程的修改必须由至少全体社员的五分之三参加的社团大会讨论决定,超过三分之二的与会成员通过方才有效,否则无效
组织制度第六条 本社团设会长一名,常务副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构成学生分会主席团
同时下设文秘部、公关部、组织部、宣传部、科技部、实践部六个部门,其中每个部门都定期选举产生部长
第七条 组织结构及职权划分1) 会长:主持学生分会的全面工作,负责分会管理的主要事务,是本学会的第一负责人
2) 常务副会长及副会长:协调会长管理分会各项事宜,管理财务
3) 文秘部 :负责向各个部门传达上级各项决议和通知,同时管理证书、档案备份,进行会议记录归档,以及各部门会议室申请及管理,并在规整学会各类档案的基础上,为分会各成员之间搭建良好沟通的桥梁,为分会的各项活动提供后勤支援
4) 宣传部:(1)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立足于面向重庆大学所有学生及社会群体,宣传报道市学会及学生分会的重大事件,提高市学会及学生分会的影响力,及时、有效地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2)协同活动承办部门进行海报等宣传资料设计,获主席团审核通过后打印,负责部门和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并广泛收集社团成员的想法、意见和建议;(3)负责学生分会所有宣传物资的管理使用;(4)在活动举行后24小时之内发布新闻,参照新闻网最近新闻稿格式撰写新闻稿,活动新闻图片必须包含:活动现场整体照片,嘉宾或主讲人特写照片,特殊环节照片等
5) 公关部:(1)负责学生分会与其他协会团体及社会部门的沟通与接洽;(2)在开展各项活动前至少一周做好活动所需对口单位的接洽工作,根据活动实际情况做好活动策划安排;(3)为学生分会的各项活动提供后勤支援
6) 组织部:(1)负责健全组织机构,广纳人才和干部选聘;(2)定期开展内部活动增强学生分会凝聚力,及时公平进行人事考核和奖惩工作;(3)协助开展各项活动,积极调动各部门协调合作完成工作任务
7) 科技部:(1)负责微博、微信等网络宣传平台的维护和动态发布,包括行业新闻更新,电机工程学会学术动态更新,学生分会活动报道等;(2)突出“学术交流”的主题,依托本校电气类专业雄厚的科研实力与浓厚的学术氛围,打造“学术”品牌活动
8) 实践部:(1)突出“专业与实践相结合”的主题,依托电气专业特色,开展有益于同学和社会的公益实践活动,丰富课余文化生活,增加大家对生产生活的认识,提升综合素质;(2)负责学生分会所有小家电维修物资的管理,及时做好物资情况的清点和补充,未经实践部负责人同意所有物资不得外借,物资补充须在活动前一周报告主席团申请,获批后方可购买;(3)可自行接纳并维修本校同学的故障小家电,同时做好维修和物资使用记录
第八条 本社团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每年举行并审核分会的工作报告及推荐分会成员组成的主席团,有权修改审议通过本社团的章程
第九条 本社团由主席团组织执行日常工作,主席团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及由公推直选产生的副会长组成,主席团人数不多于5人
主席团必须定期组织各部门召开干部会议,贯彻上级组织的精神,公布学生分会运行和财务开支情况,听取会员意见和建议,研究社团运行和发展战略
第十条 主席团必须明确学生分会的规章制度,高度负责,履行职责确保学生分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和长远发展,其职权有:1) 制定并完善学生分会章程;2) 审核学生分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成果;3) 总体组织负责各项会议,并对学生分会的各项工作及财务状况作报告总结;4) 批准通过其他负责人及下一届负责人的任命;5) 领导日常工作,听取学生分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工作突出者进行适当奖励,对失职、渎职者进行教育、处罚
学会活动第十一条 活动内容:学会内部素质拓展活动及兄弟社团联谊活动;走进社区服务市民小家电免费维修活动;生产企业参观见习;硕博论坛;学术活动月;校内科技竞赛;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市学会学生会员入会及转会事宜
第十二条 活动目的:培养分会成员的团队意识和组织认同感;创造特色实践活动,让分会成员学会理论联系实际,科学思考问题,并运用所学知识服务广大群众;深入了解企业具体工作,增强学习动力,正确自我定位;构建学术交流环境,营造学术氛围,提升学术热情
成员及部门管理第十三条 社员要求:1) 热爱本社团,以社团为荣,积极参加社团建设,对社团有责任心,因为本社团是每一个成员的,社团利益和形象与大家息息相关
2) 平时努力学习,丰富知识,加强自身修养,注意自身形象,在日常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
第十四条 管理层要求1) 熟悉本社团,有一定的组织能力;2) 思想积极向上,行为能起表率带头作用;3) 工作积极主动,善于听取会员意见,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公正无私、有奉献精神;4) 每位负责人都负有提升社员能力的职责
第十五条 社员权利1) 参与社团内部各学习项目的权力;2) 参与社团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力;3) 对社团部门工作各自部分的管理权力;4) 对社团社管理岗位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5) 对社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做出质疑和批评的权力;6) 申请退出社团的权力;7) 会员在社团事务及活动中表现积极成绩显著者可获得提拔机会;8) 社员有推荐新社员的权利
第十六条 社员义务1) 社员有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明道德行为规范、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遵守本学会分会章程积极参加学会分会各项活动的义务;2) 了解并理解分会各种理念、运行方式,尽职尽责地完成各自工作任务,加强团队交流协作的义务;3) 积极参与分会内部各培训学习及项目的义务;4) 综合利用各种途径宣传学会理念,树立并维护社团的良好声誉与形象的义务;5) 对分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做出质疑和批评的义务;6) 与分会各成员建立交流与联系的义务
第十七条 社团成员资格取得程序:1) 每年9月集中纳新,通过网络及宣传海报发放纳新通知,介绍分会的运作模式和成员发展途径、申请方法和步骤的具体流程、报名表;2) 获取报名表后,填写并提交相关报名表后,将会得到面试通知;3) 面试中将对申请者的个人素养、团队意识、综合能力进行考核,最终筛选优秀成员
第十八条 部长、委员考核制度1) 部长、委员考核每月一次,考核成绩每月刷新,不累计
2) 委员由各部门部长进行考核评分,部长、副部长由主席团进行考核评分
3) 评分分值最小单位为0.1分,相应的评分标准见附件一、附件二
4) 每月月底最后一天,各部门考核表(电子稿)须以部门为单位汇总交组织部
第十九条 干部增选制度1) 主席团成员增选时间为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4-5月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8-9月份,各部门部长、“三下乡”活动中表现优秀者有资格参加主席团成员竞选
2) (副)部长增选时间为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12月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4-5月份,委员考核学期平均分在前60%的委员有资格参加副部长竞选
3) 各部门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和自身情况确定1-2名(副)部长候选人,可通过自我推举、部长推荐、部门内部选拔等方式确定候选人,最后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长对候选人员进行考核,具体细节考核时通知
4) 新增选干部将有一个月的审查期,如果期间工作失职并造成较严重后果或工作态度散漫,主席团可以将其解聘,被解聘的干部若及时改正仍可参与下一轮干部增选
财务与经费第二十条 社团经费由自筹经费和申请经费两部分组成
第二十一条 社团经费全部统一由主席团来管理,各类帐目必须清楚,报销需要保留好各种发票,并留下报销人签名,并定期向全体社员公开
第二十二条 报销发票须符合规范,若开具的发票不符合规范将不予报销
如遇特殊情况,请直接联系主席团
第二十三条 报账的项目必须真实,所开发票须在发票对应的税务网站查明真实有效
在一般的商店购物后,能够取得发票的,发票必须按实际支出项目开具,不得笼统地开写"办公用品"、"文具"等,须在发票上填写购物类别后须同时详细填写所购物品和数量(如办公用具:笔:5元/支*10支),若一次性购买物品类别较多,必须附上详细物品清单,且清单上需该有出具发票单位的章印
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第二十四条 同等发票都可开具的情况下,最好开具机打发票
在超市购物取得小票后,须到总服务台开具发票,将发票和小票放在一起报账;在药店购买药品后,须将发票和小票放在一起报账
第二十五条 因活动经费一般采取先垫付后报销的程序,如需要大额经费,可提前预支,预支之前需向主席团请示
第二十六条 自活动结束当天起一周内均可报账,由报销人员带好发票和清单(清单内容包括:活动名称、具体购买物资的名目、金额,并签字确认)交至主席团处,发票审核合格后即可领取现金
第二十七条 因现提倡节俭新风,餐费报销金额有限,如需报销活动餐补费,需提前向主席团请示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由本社团主席团所享有
第二十九条 本社团成立后遵照学校纪律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展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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