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博物馆机构设置一、行政部门(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各部室工作,具体负责博物馆日常事务
(二)人事财务部
具体负责博物馆年度财务预决算,日常财务管理
(三)安全保卫部
负责日常安全工作,消防安全管理、维护更新消防设施,各类展览、活动、文物押运等安全保卫任务
二、业务部门(一)保管部
负责文物库房管理,接收考古发掘、捐赠和移交的文物,配合陈列布展工作
(二)陈列部
负责全馆常设陈列展览的形式设计、布展等日常管理,负责展厅展项展品的日常维护等
(三)社会教育部
负责展厅开放管理、讲解服务等,组织、策划、实施本馆的对外宣传工作,拓展、加强及维护同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媒体之间的联系
(四)学术研究部
负责馆办刊物出版发行等事务,负责拟定博物馆学术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为博物馆发展提供学术支撑和咨询服务
(五)信息工程技术部
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我市与文物、博物馆事业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建立、管理、维护文物资料信息库以及网站的建立、维护与档案室管理等
(六)文物管理部
负责文物日常管理工作,积极有效制止破坏文物或违犯文物法律、法规的行为,履行文物行政执法职能
(七)文物保护部
负责文物日常保护工作,以考古调查、清理发掘等方法对我市地下埋藏文物进行保护,防止工程项目实施对地下文物的人为损毁;对地面文物尤其文物保护点和各级文保单位予以“四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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