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西美术院组成部分

法兰西美术院组成部分法兰西艺术院创建于1803年,是由三个院合并而成的,包括1648年创建的“法兰西绘画雕塑院”;1669年创建的“法兰西音乐院”和1671年创建的“法兰西建筑院”

美术院共分为八个部分:(一)绘画;(二) 雕塑;(三) 建筑;(四) 版画;(五) 音乐作曲;(六)自由院士;(七) 电影和声像艺术(1985年增设);(八)摄影(2005年增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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