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西人文院权力机构人文院院长办公室由持久秘书 (Secrétaire perpétuel) 、院长 (Président)、副院长 (Vice-Président) 三人组成,他们由本院院士选举产生
持久秘书任期六年,以保证机构的延续性
他负责预算,在公共权力机关面前代表本院,并负责规章制度的执行
院长任期一年,他负责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主持学院会议、以及奖项、资助金、奖章及文凭的颁发
副院长为候补院长,一年后自动升为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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