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条件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条件第二章 支持范围、规模和条件第五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支持范围限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军队院校

第六条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资助规模为每年1000人左右

第七条 本计划支持的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2.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4.在国内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5.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6.在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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