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第二章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组织和开展对陶行知思想的研究与学术讨论;(二)总结和推广运用陶行知思想的实践经验和成果;(三)收集、整理和出版有关陶行知研究的著作、期刊和资料;(四)联合举办一些实验学校和实验性事业;(五)加强与国外研究陶行知的学者、学术团体的友好往来和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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