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计划分类1.按计划范围可分为政府预算与预算外资金计划
政府预算是政府对集中性财力的规模、结构及其相关经济变量进行的预计和规划
它是财政计划的主体部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指令性计划,体现基本的财政分配关系
预算外资金计划,是国家对各地方、部门、单位自收自支、自行管理的财政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所进行的预计和规划
相当大一部分预算外资金已纳入预算管理
预算外资金计划不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审批,但是,预算外收支项目和标准也有明确的法规町依
因此,预算外资金计划是一种指导性较强的财政计划
2.按计划主体可分为中央财政计划与地方财政计划
中央财政计划是指由中央政府编制并经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审批的财政计划,反映了中央政府的活动范围和方向,在纵向财政计划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
地方财政计划是指地方各级政府分别编制并经各该级地方权力机构审批的财政计划,它综合反映了各级地方政府活动的范围与方向,它是财政计划体系的基础环节
3.按计划期间可分为年度财政计划、中期财政计划和长期财政计划
年度财政计划,即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
它是对财政年度内(历年制或跨年制)的财政收支规模和结构所进行的预计或规划
中期财政计划是指计划期间在5年左右的财政计划,它是中期财政发展战略的具体化
长期财政计划是指10年左右的财政远景规划,其主要内容包括:根据长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长期财政发展战略的目标,对财税改革及发展的趋势作出长期的安排和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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