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背景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法治四川建设,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适应西部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需要,根据《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10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和省委政法委员会决定联合实施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下称“省级卓越计划”),现就相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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