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个五年计划制定实施“六五”计划经过了3年的详细调查和反复研究的过程
1980年2月13日,国务院在下发《关于拟定长期计划的通知》中,传达了关于着手制定1981-1990年发展国民经济的十年规划的决定
1981年3月16日,国家计委提出拟定“六五”计划和十年设想的初步意见
同年6月10日,国家计委发出《关于拟定“六五”专题计划的通知》
1981年10月8-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举行扩大会议
讨论“六五”计划控制数字
1982年1月25日,国务院下达了“六五”计划控制数字: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4%,1985年达到8050亿元;工业总产值年均递增4%,1985年达到6070亿元;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4%,1985年达到1980亿元
国民收入年均递增4%,1985年达到4410亿元
1982年4月13日-6月下旬,国家计委多次向中共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六五”计划问题1982年7月21日8月1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计划会议,重点讨论“六五”计划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六五”计划
这是继“一五”计划之后的一个比较完备的计划
“六五”计划的基本任务是:继续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进一步解决过去遗留下来的阻碍经济发展的各种问题,取得实现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决定性胜利,并且为第七个五年计划期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奠定更好的基础,创造更好的条件
“六五”计划规定:工农业生产平均每年递增4%,在执行中争取达到5%;1985年,国民收入生产总额达到4450亿元
比1980年增加783亿元,年均4%;1985年财政收入达到1274亿元,比1980年增加189亿元,年均3.3%
全民所有制固定资产投资3600亿元,其中用于基本建设投资2300亿元;5年内计划完成大中型项目400个;1985年粮食产量达到3.6亿吨,棉花270.7万吨,煤炭7亿吨,石油保持1亿吨,钢3900万吨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