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学报投稿须知1.1 根据《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具体情况,凡接到本刊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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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来稿一律文责自负
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违背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
修改稿逾3个月不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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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该刊对重大研究成果,将使用“快速通道”在最短时间内发表
凡要求以“快速通道”发表的论文,作者应提供关于论文创新性的书面说明和查新报告和两位专家的推荐信,以说明该项成果的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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