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发展研究中心政企分开“政企分开”的基本含义是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宏观和行业管理职能与企业经营职能分开
(1)政企分开要求政府将原来与政府职能合一的企业经营职能分开后还给企业,改革以来进行的“放权让利”、“扩大企业自主权”等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2)政企分开还要求企业将原来承担的社会职能分离后交还给政府和社会,如住房、医疗、养老、社区服务等
应注意的是,政府作为国有资本所有者对其拥有股份的企业行使所有者职能是理所当然的,不能因为强调“政企分开”而改变这一点
当然,问题的关键还在于政府如何才能正确地行使而不是滥用其拥有的所有权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