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基金管理中心设八个处(室):(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外事、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新闻宣传工作;具体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工作,承担实物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信息化建设
(二)财务处负责部门预决算和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项目预算建议编制和预算的组织落实;负责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相关权益处置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办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价款折股股权的具体事宜
(三)综合处负责拟定并实施项目规划、计划和相关制度;组织专家评审、综合研究、成果统计和相关数据库建设;负责科技管理、项目监理等业务协调工作;办理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对省级地质勘查基金运行管理进行业务指导的具体工作
(四)项目一处负责东中部地区地勘基金项目的立项和投资权益、实施、监管、成果验收及项目合同和档案管理等具体工作
(五)项目二处负责西部地区地勘基金项目的立项和投资权益、实施、监管、成果验收及项目合同和档案管理等具体工作
(六)项目三处负责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组织实施工作;承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办的有关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管理的各项工作
(七)项目四处组织开展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形势分析和相关研究;协助拟定矿产地储备管理办法、标准、规程;负责矿产地储备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八)人事处(党办)负责人事管理事项,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工作;按规定承办外聘专家和外派人员具体工作及其绩效评价;负责党群、纪检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中心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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