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共外交协会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致力于公共外交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提供信息咨询;(二)举办讲座、采访、研讨会、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举办的展览等各类公共外交活动,组织国内外媒体、青年、学者、民间团体互访或进行其他交流活动,与企业、基金会等机构或个人合作开展社会公益活动;(三)与国外公共外交协会、高校、研究机构等开展对口交流与合作;(四)为我国公共外交事业提供人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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