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作家协会主要职责(一)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培养造就一支紧跟时代步伐、热爱祖国和人民、艺术水平精湛的文学队伍
(三)组织本省作家和业余作者深入生活进行创作,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繁荣具有中国特色和本省特点的社会主义文学
(四)组织专业和业余文学理论工作者进行学术研究、作品评论与学术交流,坚持正确导向,发扬文艺民主,推动我省文学创作和文学评论的健康发展
(五)出版文学报刊,建设河北文学园地
(六)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全省性文学评奖、本省作家参加全国性文学评奖活动,表彰奖励优秀文学成果活动
(七)组织同兄弟省、区、市间的文学交流活动,密切同世界各地文学界和友好往来
(八)依据宪法和法律,反映作家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作家的合法权益
(九)承担省委、省政府及中国作协交办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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