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学会宗旨及主要任务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的宗旨是:团结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开展多学科、多门类的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
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文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法治实践创新和法律文化创新,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支持;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反映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加强信息的交流和传播;组织开展评选和表彰杰出法学家和优秀法学成果活动,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开展同各地区和国际组织间的法学学术交流与合作,发挥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作用;参与法制宣传,主管主办本会法制、法学报刊和网站,出版法学法律图书、资料;参与法学教育,培养法学、法律人才;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指导、协调团体会员的工作;履行主管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社团的职责,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反映会员和法学界、法律界的意见与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