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保税物流中心配套政策(一)海关监管境外货物进入保税物流中心给予保税;境内货物进入保税物流中心视同出口离境,立即退税
(二)外汇管理中心内企业视同境外企业,与境外之间的经济外来以外币计价结算
(三)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给予下列优惠: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按税额的12%奖励;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税额的25%-35%奖励;缴纳的营业税,按税额的80%奖励
根据企业主要业务,给予不同年限的全额或减半奖励
(四)人才引进对中心内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骨干业务人员,其配偶子女在太仓落户,子女在太仓就学,市各职能部门提供优质服务,给予优先办理
(五)市场准入对企业登记实行网上申报和市工商局直接受理审批,对因涉及前置审批需先取得公司主体资格的,实行预备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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