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保税物流中心优惠政策(一)税收政策
境内货物进入保税物流中心视同出口,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从境外进入保税物流中心内的货物,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予以保税
对保税物流中心内企业在中心内加工的货物,凡直接出口或销售给中心内其他企业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对保税物流中心企业之间或中心与出口加工区、区港联动之间的货物交易、流转,免征流通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二)外汇政策
保税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的进出口,中心内企业无需办理收付汇核销手续
国内企业从保税物流中心进口货物,可以向中心内企业付汇,也可以直接向境外支付
向保税物流中心内出口货物的,国内企业可以向中心内企业收汇,也可以从境外收汇
(三)管理服务政策
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的货物采取便捷的监管方式
对保税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货物进出保税物流中心,可根据需要并经海关批准,分批进出、集中报关
保税物流中心内企业从境外进入中心的仓储物流货物及自用的办公用品、出口加工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免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对集中入境分批出中心的货物,可实施分批报检和检验,也可集中报检分批核销出中心
从非中心进入中心后不经加工直接出境的,中心检验检疫机构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换证放行,不再实施检验检疫
中心内企业加工出境产品,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发有关原产的证书
(四)土地政策
武威保税物流中心园区,占用未利用地较多,地势平坦开阔,用地指标充足,征地难度小,用地审批时间短,对先期入驻园区的企业将以最优惠的政策供地
(五)其他支持政策
根据入驻企业投资规模、投资强度、进出口规模、对地方财政贡献的大小,将在仓库和堆场出售租赁、标准厂房代建租赁、相关规费收取等方面给予最大的优惠,在企业入驻、手续办理、项目建设、公共设施配套、企业用工、拓展境外市场、信息化服务等方面予以最好的支持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